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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30日 点击数:

2026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阶段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4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2024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3.2024级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国家英语和学科水平综合考试方可报名);

4.上年度未参加阶段考核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考核科目

注意: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课、临床技能、临床思维成绩按本年度住培医师年度考核成绩认定,由各附属医院统一报送至人才培养处;

  2.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考核专业课和专业英语,不考核临床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



三、考核时间

1.临床技能、临床思维能力考核:11月11日-11月30日;

2.专业外语、专业课(硕士):11月28日

专业外语、专业课(博士):12月5日


四、资格审查

按照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审查第一、第二阶段临床能力训练和课程学习情况,凡未能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习内容或转科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次阶段考核。


五、报考时间

参加考核的研究生请于11月2日至3日,在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护理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报名,准备一寸彩色证件照,并填写准考证。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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