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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要求,全日制研究生的“社会实践”一般须在第二、三学期完成。请同学们将“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交各班班长,班长于4月10日(星期三)交医学部人才培养处(118室)。人才培养处将对同学们提交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进行审核,本次未提交和审核不合格的学生需重修或补修这门课程。
附件一: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附件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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