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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点击数:

资格考核是硕博贯通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须环节,为进一步落实贯通培养方案,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 号)、《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考核方案。

第一章 考核小组

医学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各院(系)成立博士生资格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资格考核工作,主管院长担任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 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由各院(系)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品德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第三章 资格考核

一、考核对象

所有招生录取时确定为硕博贯通培养的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第三学期第18周开始启动,第四学期第4周前完成。

三、考核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已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并合格,具有强烈科研意愿,已开展一定的科研工作。

(四)未进入贯通培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通过资格考核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资格前,应修满完成所报考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且成绩合格。

四、考核申请方式

参加资格考核的研究生须按要求完整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随附成绩单、发表论文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科研情况简述等材料在截止日期前递交学院资格考核小组审核,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考核环节。

五、考核内容与重点

资格考核包括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三个基本环节。

(一)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主要审查研究生的贯通培养课程成绩、科研进展及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等。材料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材料评议不通过者本次资格考核终止且结果认定为不通过。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重点考查研究生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专业考核由两部分组成:(1)培养方案中专业学位课程成绩的综合折算GPA成绩,(2)公共英语考试。

专业学位课GPA折算方法为:(学位课单科成绩´对应单科学分)/总学分。例:医学统计学90分,学分2分,医学分子生物学85分,学分2分,加权平均=(90´2+85´2)/4。公共英语考试(闭卷考试)预计在第四学期第2-3周。

专业考核不通过者,本次资格考核终止且结果认定为不通过。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科研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和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每名学生的综合面试考核时间为20分钟,其中学生陈述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学生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科研情况(含论文发表、参加课题等)、学科前沿综述及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综合面试不通过者本次资格考核终止且结果认定为不通过。

六、考核结果评定

资格考核总成绩=专业学位课GPA(折算成百分制)´30% + 英语考试(百分制)´30% + 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资格考核小组将总成绩、资格考核评价意见、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填入《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经考核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连同《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评分表》和《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面试记录表》递交院(系),并上报医学部。博士生资格考核人员名单择优确定并公示不少十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并公布资格考核结果。考核通过者进入博士阶段培养。


第四章 其他

一、参加考核并通过后,下一个学期正式转入博士阶段培养,按博士阶段培养各环节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申请转硕或未通过考核强制转硕的学生,下一个学期开始,正式转入硕士阶段的培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二、原则上不接受跨一级学科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

本考核方案由医学部人才培养处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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