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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1日 点击数:

 

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接收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http://yz.xjtu.edu.cn/info/1084/3801.htm)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医学部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申请学科专业及指导教师

2023年接收申请的学科专业以学校公布为准,专业与导师参考《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2023年博士生招生目录》http://yz.xjtu.edu.cn/2023bsml-015yx.pdf。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年度接收同力申博人数为0-1名。

二、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获得硕士学位(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证书)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3.申请人科研成果须满足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成果或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成果,相当成果应为以下成果之一:

1)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发表杂志的影响因子IF>5(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影响因子IF>3)。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西安交通大学,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

2)主持科研项目:主持1项到款超过60万元的国家级纵向项目或课题;或主持2项省部级纵向项目,至少其中1项为重点项目。

3)获得成果奖励:获得国家一级协会/学会颁发的科研成果奖励。

4)新药研制持有人(国药准字)。

4.申请注册人员须与拟报考指导教师联系确认后再申请注册。

三、网上注册及审核

1.网上注册

5月26日—6月2日,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zbm.xjtu.edu.cn,项目栏须选择同等学力报名)同力申博预申请资格注册。注册须如实填写信息并打印“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信息表”。下载及填写“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审核表”。

(注:网报时本人须上传学位认证等证照图片;并留记报名号及查阅注册系统各项栏目内容等;如我校正式在职教工网报须备注‘本校教工’及材料审核时提供校人力资源部网所下载并审批的攻读学位申请表等。网报时本人须上传学位认证等证照图片,并留记报名号等注册信息。)

2.材料审核

时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病北大教室

(1)申请同力博士学位资格注册信息表、资格审核表;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3)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学位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如持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原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

(5)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见‘申请人资格及要求’第3条)。

可以委托他人代交或邮寄相关的表格(请勿邮寄证件原件),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邮编:710061,电话:029-82655320,刘老师收(顺丰或EMS,以6月3日寄出邮戳为准)。

3.综合评价

在6月14日之前,医学部各学院聘请至少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包括指导教师本人)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拟注册名单

根据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及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并在医学部网站公布,申请人在注册系统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协议书(协议书经本人单位签章后须及时在注册系统提交扫描件,否则均视为放弃申请)。

5.缴纳培养费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申请注册人按照协议(及相关通知)要求,均须于6月21日-29日登录校财务处主页一次性完成培养费网上缴纳(网址:http://jdzfpt.xjtu.edu.cn/,且本人保留缴费凭证截图以备查)。按时在学校收费平台完成培养费全额缴纳(及研招系统随即将关联缴费状态)后,本次申请方可生效。逾期未按时网上全额缴纳培养费者,均视为本人放弃本次注册。

四、课程培养

申请注册生效后,根据医学部要求,按照学校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选修研究生课程(具体事项见相关通知),开展相关学习及学位论文工作。申请人资格预申请通过后须在四年内完成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到期未通过课程考试者,学位申请自动终止,申请人博士预申请资格自行清除。

五、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所有课程考试者,须自资格预申请通过后五年内,经指导老师同意,所在学院批准,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申请所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学位办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申请人是否已达到同等学力博士学位申请资格。

六、学位申请

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可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1)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满足所在学科申请博士学位社会评价的基本条件;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水平的成果;

(4)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

关于学位等具体要求,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查看我校同力申博实施细则(西交研〔2022〕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七、申请期限

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须在一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则自行失去申请学位的资格,申请人预申请资格从学校数据库中自动移出,导师不再承担学位论文指导任务。因逾期失去资格的人员如需重新申请学位,须按上述程序重新从资格预申请开始,且须重新缴纳费用,相关已修通过的课程可以经过导师和学院批准后向研究生院提出学分承认申请,批准后可在新一轮申请中免修。

八、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单位: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电话:029-82655320 电子邮箱:luyang69@mail.xjtu.edu.cn

网址:http://medgs.xjtu.edu.cn/zs/tdxlbs.htm

联 系 人:刘老师 卢老师

九、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无毕业(学历)证书;

2.申请人如未按时完成学校所规定任何注册环节(含不符合报名要求等)均视为本次申请无效,且逾期不补;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职人员学习期间,学校均不提供住宿;

4.培养费(具体标准见各接收单位通知细则)一经缴纳,一律不予退还(如需单位抬头票据网报时须在注册系统对应栏目注明,否则均为个人名称);

5.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6.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作伪或论文抄袭剽窃,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23年5月11日

 

 

 

 

2023年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专业目录(学术学位)

 

071003 生理学

071006 神经生物学

071007 遗传学

071009 细胞生物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11 生物物理学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100102 免疫学

100103 病原生物学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00105 法医学

100201 内科学

100202 儿科学

100204 神经病学

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10 外科学

100211 妇产科学

100212 眼科学

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

100214 肿瘤学

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17 麻醉学

1002Z1 临床护理学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00701 药物化学

100702 药剂学

100703 生药学

100704 药物分析学

100706 药理学

101100 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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