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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学部统招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及答辩相关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医学部上半年统招硕士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审批工作安排:

统招学生答辩审批在各院系教学管理部门办理。请班长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管理部门领取:

(1)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

(2)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

(3)毕业生登记表

(4)医学部院系审查意见(电子版,详见文末附件1)

(5)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电子版,详见文末附件2)

(6)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电子版,详见文末附件3,论文送审有“同意修改后申请答辩”意见时,需要向所在学院提交修改后答辩审核资料。)

(7)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方法(电子版,详见文末附件4)

(8)统招学术型硕士答辩审批材料自查表(电子版,详见文末附件5)

(9)统招专业型硕士答辩审批材料自查表(电子版,详见文末附件6)

(10)统招硕士送审及答辩酬金单(电子版,详见文末附件7)

各院系教学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院

李老师

029-82656078

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院办  

lhyang@xjtu.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刘老师

029-82655101

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83号信箱)

liurenjie0206@xjtu.edu.cn

药学院

林老师

029-82655424

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药学院院办

Linhj2013@xjtu.edu.cn

法医学院

田老师

029- 82655299

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法医学院院办

xiaotangmami@126.com

护理学系

肖老师

029-82657015

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护理学系

xiaoshan@xjtu.edu.cn

第一附属医院

习老师

029-85324791

西安市雁塔西路277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第一附属医院教学部

yfyyanjiusheng@163.com

第二附属医院

王老师

029-87678522

西安市皇城西路30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第二附属医院教务部

452710122@qq.com

附属口腔医院

熊老师

029-87275707

西安市西五路98号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附属口腔医院研规办

xionghui@xjtu.edu.cn

二、网上提交学位申请信息:

1. 在答辩审批前,请各位申请人登录个人学位申请系统,录入学位申请信息,下载学位申请资料并按材料要求打印填写

2.申请人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1)登录端口: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tu.edu.cn/→ 研究生教育相关系统入口 →学生登录(Student Login)

(2)提交预答辩信息——学位申请——提交明审论文——提交盲审论文——提交论文成果发表信息(若未发表过论文则不处理“发表论文”模块)

注意事项:

l 提交学位申请信息时请选择正确的:学位“申请批次”(选择6月)

l 科研成果信息中:

(1)提交符合交大学位申请要求的学术论文相关信息:即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导师为通讯作者。

(2)鼓励提交获得的专利

(3)鼓励提交参编的著作

l 答辩秘书: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校正式职工(包括第一、二附属医院、口腔医院职工)有资格担任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由导师指定。

l 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校正式职工在答辩秘书系统中有权限,不需要办理开通权限手续,有NETID号即可正常登陆答辩秘书系统。(答辩秘书NETID登录有问题,可联系网信中心:http://nic.xjtu.edu.cn/)

l 请务必在学生服务系统中正确提交学位申请信息、选择正确学位申请批次,上传盲审及明审论文,否则答辩秘书系统将无法正常显示学生信息。

3. 答辩秘书审核学位申请。

(1)登录端口: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tu.edu.cn/→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答辩秘书登录

(2)学生申请信息管理界面:

确认学生申请信息——设置送审方式:被抽到盲审的同学送审方式为0+2(常规评审数为0,盲审数为2);没有被抽到盲审的同学送审方式为2+0(常规评审数为2,盲审数为0)

(3)设置论文规范检查人

硕士论文规范检查人请选择虚拟账号:教师编号:9999999999(10个9) 或者 教师姓名:论文规范检查人

(4)明审论文审核:

l 审核学生上传的明审论文,单击“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明审安排看到学生信息。

l 若明审专家或者论文送审方式分配错误,可以回到明审审核界面,单击“取消审核”即可重新操作。

(5)明审专家分配

l 明审专家即为将为学生填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的专家。

l 若在“分配明审专家”界面找不到论文评阅人,或因邮箱缺失等问题无法选择论文评阅人,答辩秘书则须在“论文评审管理”界面的“评阅专家管理”目录下添加常规评阅人信息,添加后即可选择。

(6)论文答辩安排

l 填写答辩日期以及时间地点

l 选择答辩委员

l 若某导师为我校职工,可以在“校外专家”界面进行选择。

l 若信息库里面没有导师信息,可以在“辅助库管理”中的“答辩委员会专家库管理”中添加相关老师信息。所添加的教师信息均须在“校外专家”界面进行选择。

l 答辩委员中须选出一人担任主席

注意:任何一个环节操作缺失将导致后面的环节无法进行

学生服务系统及答辩秘书系统中相关操作需要在答辩审批前完成。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知网):

1.论文要求:

正式排版(包括中文封面及英文扉页)

2.请将学位论文发送至: medgs@126.com

论文的文件名:姓名学号。如:3116938209 李璐

邮件主题:姓名学号。

3.检测结果要求文字相似比应小于5%。每人只检测一次;检测结果一般一周内通过邮件反馈。

4.查重软件:知网;留学生查重软件:iThenticate(留学生文字相似比:小于15%)。

四、论文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名,且应均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论文内容的专家,一般应为同一研究领域或相关领域硕士生导师,其中1位必须是其他院(系)。(系:仅指护理系)

学术学位硕士论文评审人及答辩委员所在单位须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评审人及答辩委员所在单位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或为本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硕士论文评审人及答辩委员所在单位须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例如:学位申请人所属学院为“基础医学院”,论文评阅人至多一人为“基础医学院”导师,另一人须来自医学部其他学院(系)。

评审意见:

1.当所有评审人的评审意见均为“同意答辩”,但有评审人提出了修改意见时,申请人应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完善后直接申请答辩。

2.当有一个评审人的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将导师签字认可的修改后的论文以及“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提交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组织专家审定,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3.当有一个评审人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时,则需增加1份盲审,评审意见仍按前述条款处理,并且所有盲审意见均作为申请答辩和学位的依据。

4.当所有评审意见书(含增加评审意见书)中累计有2份及以上的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时,申请人不得进行答辩,此次学位申请终止。申请人必须修改其学位论文,重新提出送审申请。重审时,仍按本办法执行。

对已经列入医学部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名单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由医学人才培养处统一送审。

五、答辩审批时间:

1.答辩审批资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携带所有资料在本院系教学秘书处审核、并装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领取表决票。

2.答辩审批时间:5月20日之前(具体审批时间和地点以各院系安排为准)。

3.答辩前,请至少提前两天前往院系审批答辩。

4.答辩委员资格认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或5名专家组成,一般应为同一研究领域或相关领域硕士生导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院(系)外专家不少于1人。学位申请人应提前一周将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委员。

学术学位硕士论文评审人及答辩委员所在单位须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评审人及答辩委员所在单位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或为本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硕士论文评审人及答辩委员所在单位须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六、统招硕士答辩审批提交资料(详见附件:答辩审批材料自查表)

1.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1份

2.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份

3.(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学术型)临床工作考核表(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提供,基础医学学生不提供)

(2)临床医学、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手册

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询问肖老师(82655318)

4. 学位论文1份

5. 学位论文大摘要(正反面打印)1份

6. 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1份

7.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1份

注:请按照《统招学术型硕士答辩审批材料自查表》以及《统招专业型硕士答辩审批材料自查表》要求准备答辩审批资料。详见附件5、6。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须提交各系所、附属医院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答辩。

七、答辩结束:

1. 答辩结束后请答辩秘书尽快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tu.edu.cn/ →答辩秘书登录),在秘书系统中录入答辩决议

2. 答辩结束后请在5月25日前学位申请资料提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上医学部学位分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

3. 学位会通过后,领取学位证前须办理离校手续,登录交通大学网站(http://www.xjtu.edu.cn/→校内信息门户→个人信息),可完善个人信息、查询离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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