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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点击数:

一、新生入学时,向所属学院注册报到后,由所属学院发给校徽、研究生证。

二、研究生证系证明本人身份之用。研究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按规定日期到所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经注册的研究生证无效。


校徽应佩带在胸前,以便出入校门时检查。


三、校徽、研究生证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校徽、学生证遗失,应向所属学院登记挂失并填写申请补发研究证登记表,由班级签署意见后,送学院办公室审核批准后补发。


校徽丢失后,不再补发。


四、研究生证只准补发一次,并收取工本费。补发研究生证于每学期放假前集中办理一次。具体时间定为每学期放假前第三周。


五、如发现重领研究生证,或在研究生证上涂改姓名、家庭地址以及借给他人等,除没收其研究生证外,本人需做出检讨,并视其态度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研究生毕业时由学院在研究生证上盖“注销”章,并回收。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〇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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