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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基础学科导师:
根据《基础与人文社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西交研〔2014〕34号)文件,2017年度“基础与人文社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资金”评选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医学部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医学部《基础与人文社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文件要求(附件2)。
二、资助范围
2015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申报时间
1. 4月26日前将《医学部基础与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资金申请表》(一份)提交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 5月3日医学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 5月4日将评审结果在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网上公示。
四、发放说明
已确定为资助对象的指导教师所招的2015级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后,学校统一按每生每月500元的标准直接将助研岗位津贴发放至该生账户。
联系人: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卢老师
联系电话:82655317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7年4月21日
附件:
附件一:基础与人文社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资金34号文件
附件二:医学部“基础与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附件三:医学部基础与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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