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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西交研[2014]89号)要求,现就2016-2017学年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
全日制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其中,2015级填写“MECS-2”(附件2),2016级填写“MECS-1”(附件1),于10月23日前交班长,班长于10月24日交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二、评定
对于2015级申请者, 医学部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免试录取研究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七年级医学七年制学生直接初评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其他同学根据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社会服务、初评确定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对于2016级申请者, 医学部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免试录取研究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六年级医学七年制学生和六年级医学八年制学生直接初评为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审查通过的考试录取研究生,根据考研综合成绩,初评确定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由七院一系组织评审。
三、公示
七院一系组织初评确定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者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医学部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无误上报学校。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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