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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3〕1号)、《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西交研〔20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2013年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实施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名单及其职责
1.奖助金评定委员会组成
主 任: 颜 虹
副主任: 陈 腾
成 员: 袁祖贻 刘 原 侯铁舟 郭 雄 吕社民 李生斌
刘 健 徐纪茹 傅 强 吴小健 孟晓军
秘 书: 卢 萍
2.奖助金评定委员会职责
奖助金评定委员会由医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各系及附属医院组成,负责监督、审核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的全面工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定
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将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1.评定工作开始前,将本院的评定细则和名额数,申请者的中期考核成绩、SCI、Medline等文章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2.评定工作初步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3.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汇总上报研究生院。
三、奖助金标准、名额及其分配办法:
1.奖助金标准:
助学金1600元/月;奖学金,一等1000元/月,二等600元/月。
2.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奖助金名额,结合医学院的具体情况对学校下拨的名额进行统一评定。
对于不能同期参加中期考核的出国联合培养博士生,适当预留名额。
四、申请奖助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爱国爱校,艰苦奋斗,遵纪守法(未受过违纪处分),诚实守信(不存在学术作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学风端正,精勤求学,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及格或以上、中期考核优秀或合格);
3.完成导师安排的相关科研工作。
五、 参评范围
在资助期限内,且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
六、综合评定办法
1.导师组织的评估小组根据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中期考核结果应作为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的主要依据)、(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发表情况、获奖情况、结合研究生平时的科研表现、履行助研岗位职责的情况(申请I等奖助金的研究生须承担学院助管工作)等提出奖助金等级调整建议;
2.根据导师评估小组的意见,医学院组织专家根据评定条件,在当年获得研究生奖助金指标内进行审核、调整评定。
七、其他
申请I等奖助金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奖助金申请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SCI、Medline收录文章需在图书馆开具检索证明;上交材料时将检索证明原件随论文一起上交。
举报信箱:luping@mail.xjtu.edu.cn
电 话:82655317
受 理 人:卢 萍
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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