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周一、四下午(节假日除外)授理学位申请,包括:领取申请学位的有关表格,送审论文及办理与学位申请相关的手续。
二.上半年:3月12日—5月10日交论文答辩材料:
下半年:9月1日—11月10日交论文答辩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
| 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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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表格
|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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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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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究生科研记录本
| 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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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位论文
| 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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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位论文大摘要(正反两面打印、电子版)
| 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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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授予学历博士人员登记表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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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情况表
| 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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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论文格式审查表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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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博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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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毕业综合评定表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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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校学习成绩单
|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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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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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医学院 (系、附属医院)审查意见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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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临床大病历
| 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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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临床工作总结
|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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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上资料准备齐后,由答辩秘书将申请学位的所有材料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查,然后由主管院长审批,最后交研究生审核批准后方可答辩。
四.论文答辩时间:上半年:3月20日—5月15日
下半年:9月1日—11月10日
五.答辩完后尽快到(研究生)办公室输入毕业信息。
六.务必在:上半年5月16日、下半年11月16日将已答辩资料交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以便及时上医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