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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点击数: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执行“申请考核制”,医学部常设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组及专家组,组长由人才培养处处长担任。

具体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如下(本办法不适用于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请参考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16年医学部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04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长学制)。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比例不超过30%。

二、培养年限:

培养年限为三年至六年。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医学部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不招收定向、委托培养考生。

报考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即学科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专业)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或具备在市级以上医院报考专业三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历。

(2)获得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2.报名时间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8日。

秋季长学制(硕博连读)报名时间另见通知。

3.报名手续

报名分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材料审核(现场确认)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 网上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s.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西安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

(2) 缴纳报名费

在报名时间内,考生需缴纳报名费90元,除外地考生外一律采用现场缴费的方式。

现场缴费(本地考生):财务处雁塔核算中心(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医学办公楼一层124室,除周三、五下午外的工作时间)。

银行汇款(外地考生):汇款时须注明,医学部博士***(姓名)

汇款地址:西安交通大学

开户行:西安市工商行小寨支行

银行帐号:3700021609088102817

(3) 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须提供论文摘要);

7)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须认证,硕士学位认证报考提交时间2016年4月11-15日);

8)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9)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10)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a)应届硕士生持学校研究生部门开具统招应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证明;往届生持所在医院人事部门出具在市级以上医院三年以上所报考专业的临床工作经历证明。

(b)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现场材料审核

本地考生网上报名和缴费后,在1月4日-15日(周三、五下午除外),携带申请材料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现场报名确认(西校区医学部行政楼一层116室)。

外地考生须将申请材料于元月4日之前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申请材料寄出并汇出报名费一周后,即可来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否则报名无效。通信地址如下: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收件人: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公室 卢老师

邮 编:710061

电 话:(029)82655038

备 注: ①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无缴费证明,将不予受理。

②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③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和录取资格。

④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四、申请考核办法:

1.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组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提交的基本资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的依据是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和英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

(1)提交两份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特殊情况可由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一份由报考学院拟报考导师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正教授填写。

推荐书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并签字密封于2016年4月11-15日直接投寄或交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公室。如果推荐书的传递过程和撰写真实性受到质疑,医学部不再进行真伪判断,直接取消该生的资格考核机会。

推荐书请从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网站下载。

(2)提交一份科研计划书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科研计划书由考生于4月11-15日直接给报考的导师提交,导师根据计划书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给出分数,密封后于4月15日交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考试与考核

3月21日-3月25日,考生登陆报名网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1)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时间:2016年3月26日 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基础课测试

时间:2016年3月26日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能力测试(科目代码:3901)

2016年4月20日-5月30日,成立考核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科技计划书及硕士期间掌握的基本知识、科研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

要求考生准备不超过15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10分钟。

PPT内容包括:

个人基本情况和发表的文章、获得的奖项等

撰写的科研计划书

硕士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成果

五、录取:

根据公示的结果,医学部当年有录取资格的指导教师根据考生填报的导师及研究方向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人数按照学校规定的每位导师当年可录取人数。对于没有被所报导师录取的考生,其他导师也可录取,但不能突破学校规定的导师当年录取人数。

六、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分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类。

1.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2.定向就业研究生:医学部2016年不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如需住宿,须于录取时提交申请至学生处宿管科。

2.学费

被录取为我校2016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详见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公告。定向就业(含本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就业协议书执行。

3.资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自筹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困难补足、国家助学贷款、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10000名在读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0元/年。

(2)助学金。用于补助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共计4学年。其中,入学后至中期考核通过前,每生1600元/月;中期考核通过后,每生2000元/月。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共计四学年。其中,入学后至中期考核通过前,全体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9600元/年;中期考核通过后,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每生18000元/年)和二等(每生15000元/年)。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面向全体博士生设置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并发放相应的津贴。基本津贴标准为,每个标准助教岗位3200元/学期;每个标准助管岗位800元/月;每个标准辅导员岗位1300元/月。另外由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确定,但不能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标准。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入学时间:

2016年9月

九、联系方法:

联系人:卢 阳 电子信箱:luyang69@mail.xjtu.edu.cn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邮政编码:710061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西校区医学部行政楼一层116室)

咨询电话:(029)82655038 传真:(029)82655320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网址:http://medgs.xjtu.edu.cn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人才培养处研究生办。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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