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博士研究生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研究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若干规定》(西交研〔2006〕91号)及《关于制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西交研〔2007〕41号文件,决定对博士研究生实施中期考核。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2007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在医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医学院各系、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职能办公室完成具体组织工作。
1、2007级博士研究生和2006级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6月1-3日,博士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前,须向学院(各系、附属医院)提交由导师签字的以下材料:课程学习成绩单(研究生办公室提供)、选题报告、课题研究进展报告等。研究中期进展报告应包括研究计划与研究进展等内容,研究中期进展报告的正文部分字数为8000~10000字,凡未能完成以上要求,不得参加本次博士研究生的中期阶段考核。
博士生中期考核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博士生的自我陈述时间为10分钟,考核小组专家提问5分钟。考核小组根据答辩情况、课程学习成绩和研究中期进展报告评出考核结果。
各系、附院须事先将中期考核的时间与地点报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医学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督导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