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攻读基础医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体要求是: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献身于科学的强烈事业心和创新精神,能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基础医学及相关领域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1.中枢神经衰老与抗衰老
2.脑血管病基础研究与神经干细胞应用基础研究
3.听力和前庭神经的损伤与再生研究
4.发育神经生物学
5.神经退行性疾病与细胞凋亡
6.生殖生物学
免疫学
1.抗感染免疫学
2.分子免疫学
病原生物学
1.肿瘤病毒分子遗传学
2.病毒基因工程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免疫病理与肿瘤病理
2.肿瘤分子遗传学
3.心功能障碍及其防治
法医学
1.神经发育与基因信号传导
2.动物基因工程与疾病调空
3.毒品依赖分子与细胞机制
4.脑损伤机制
5.毒物分析
随着本学科各专业的进一步发展和需要,将确定并逐步增加新的研究方向。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第一学年学习专业基础理论,掌握进行科研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并写出文献综述。从第二年开始在导师指导下进入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准备阶段。
博士生的学习实行学分制,通过考试或考查至少取得14分。从事课题研究工作(选题、实验设计、实验操作、数据处理、结果分析总结、论文撰写等)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四、培养方式
1.博士生的培养,教研室应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副教授以上的三人指导小组,还应有教研室科研小组的有关成员,共同协助搞好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2.课程学以有听课、自学、辅导、讨论等方式。
3.导师应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博士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制定出具体的培养计划。
4.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调查研究后由研究生确定。选题应注重创新精神,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
5.实践环节,博士生学习期间,须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一项国家科研基金申请书撰写,培养博士生申请科研项目的能力。导师同意通过后,记必修环节1学分。
6.学术讲座环节,要求博士生在全校范围内选听“学术讲座”7次,自己公开进行学术讲座1次,完成后记1学分。此外,每个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选听三个系列专题学术讲座,完成后记2学分。
7.学术活动,博士生应参加校、院及教研室组织的研讨会或其他学术活动。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安排博士生外出参加有关学术活动。
五、课程学习
1.学位课程
(1)现代科技与社会主义革命 2学分
(2)诺贝尔生理医学奖获奖论文剖析 2学分
(3)专业课 2学分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2) 2学分
免疫学(2) 2学分
病原生物学(2) 2学分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2) 2学分
法医学(2) 2学分
2.选修课程 ≥ 4学分
由导师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在研究生课程目录上确定。
3.必修环节
(1)学术讲座 3学分
(2)撰写基金申请书 1学分
博士生学位课程与选修课程总学分1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6学分,另外要求必修环节4学分。
六、学位论文
博士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实际情况,确定研究课题及课题范围,并应结合教研室的科研任务,发挥导师和博士生的特长,便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生应在第二学期开始收集有关论文选题资料并进行准备工作,第二学期末初步确定论文题目、写出学位论文的选题报告,并在教研室会议上宣读,征求意见。应在第三学期初正式确定论文题目,拟定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各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完成期限等。学位论文计划表应经教研室、系审核、批准后送学院研究生办。
博士生在科研工作进行过程中,在教研室安排的会议上作一次阶段进展报告。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