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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初录的硕士研究生:
医学院根据2007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将继续从2007级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学科研究生中选择部分学生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习,其入选的条件应符合医学院培养方案中相关条款要求:
1. 具有医学学士学位,限全日制相同专业本科毕业生;
2. 导师应具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资格(见2007年招生简章)。
请拟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前到研究生办公室报名,填写申请表。
详细情况请咨询研究生办公室 肖老师
电话:82655038转202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专业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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