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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0日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本专业皆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精神卫生专业的高级专门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具体要求如下:

1.进一步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高尚的医德严谨的医风,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医学事业的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治学严谨、学风良好,掌握坚实的精神卫生专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精神卫生与医学心理学的医疗、教学、科研和其它实际工作的能力。

3.热爱医学事业,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目前,精神卫生专业设立下列研究方向:

1.临床精神病学,包括:

(1)精神分裂症基础与临床研究

(2)抑郁症病因与防治

(3)心身疾病

2.儿童精神卫生,包括:

(1)儿童行为障碍

(2)儿童学习障碍

(3)儿童精神病

随着本专业的不断发展和国民经济的需要,将逐步增设精神卫生的其它研究方向。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一年时间学习基础及专业课程,进入教学及临床实践半年,硕士生的学习实行学分制,通过考试或考查,至少取得36学分。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约1年。

四、培养方式

1.指导教师应根据本培养方案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硕士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于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制定出具体的培养计划。

2.课程学习以听课、自学、辅导、学术讲座班等方式,贯彻自学为主的原则。

3.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4.临床与医学实践,硕士生应参加半年临床与医学实践,包括:管床位、参与门诊、值班工作,参加病房疑难病例讨论,讲授精神病学或医学心理学的某些章节,使硕士生受到教学及临床实践的初步锻炼,教师应对其教学临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写出评语,合格者计入学分。

5.学术活动,硕士生应参加有关教研室讨论或学术活动,根据科研工作的需要,可安排硕士生外出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向有关专家请教等活动。

五、课程学习

1.学位课程

公共必修课

(1)自然辩证法概论 2学分

(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学分

(3)第一外国语(英语) 4学分

(4)医学专业英语 1学分

(5)医学统计学 3学分

(6)临床流行病学 3学分

(7)医学分子生物学 3学分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1)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2) 2学分

(2)专业基础课

1)神经细胞生物学 2学分

2)医学遗传学 2学分

2.选修课程

由导师根据培养要求在研究生课程目录上选够所需修的学分。

3.必修环节

(1)学术讲座 2学分

(2)医学实践 2学分

课程学习至少修满36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时间一般为一年,硕士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调查研究后确定,选题应注意加强应用,鼓励硕士生自己选题,但必须取得导师认可。

学术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新见解,例如: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为有新见解:

1.论文中有一定创造性的新结果,或解决临床中某些实际问题的新方法。

2.病因学研究方面的新发现。

3.防治疾病的新诊疗技术和新方法。

4.所得结果或提供的方法,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有助于本专业的发展。

5.用新颖的方法,给出了某已知的结果的另一证明。

6.对别人已有的结果做出了有一定意义的推广或改进并且克服了一定困难

学位论文力求文字简洁、条理清晰、分析严谨,理论依据和技术路线正确无误,在阐明论文的目的意义时。应有实事求的是科学态度。

学位论文应进行评审和答辩。答辩时,硕士生应能恰当的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包括与论文有关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有关专门知识的问题。

论文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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