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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论文送审条件
(1)自通过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之日起,已完成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2)在读期间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
二、学位论文送审程序
(1)学位论文应符合西安交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且应经过论文格式规范审查,并按学校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系统的检测。(mail:medgs@126.com)
(2)申请人应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 →学生服务→学位申请信息录入)进行学位申请信息提交。
(3)申请人应提交学位论文一式3份、预答辩表1份、硕士规范审查意见表1 份、成绩单1份和预支评审费400元。经审核无误后,由医学部统一送审。
(4)下半年论文送审截止时间10月8日
三、评审结果处理
评阅结果:
(1)同意,可按相关要求进行学位答辩。
(2)同意修改后申请答辩,申请人应按专家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细致修改,并填写《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经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3)不同意申请答辩,此次学位申请终止,申请人必须修改其学位论文,自收到本次评审意见起半年以后,可重新提出送审申请,送审费用全部自理。学位论文重审时,程序仍按本办法执行。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
20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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