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交通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医学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学术型:获得学士学位(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人员。
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6月4-5日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及相关申请材料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医学校区行政楼116室)进行资格确认;
(2)学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国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学位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规培医院证明
研究生院审批后,医学部将通知申请人签署三方协议,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培养费用者,视作放弃本次申请注册。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 邮政编码:710061
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注册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