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证、校徽管理办法》(西交研[2001]18号)文件规定,现将集中补办研究生证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12月30日补办人员持书面申请(导师签字)、一寸照片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办理补办手续。
2.乘车区间等内容以入学时填写的入学卡片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否则取消其补证资格,并全校通报。
3.如发现重领研究生证,或在研究生证上涂改姓名、家庭地址以及借给他人等,除没收其研究生证外,本人需做出检讨,并视其态度和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请研究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82655317
医学部人才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