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08-2009学年研究生创新基金奖助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西安交通大学(西交研[2008]62号)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的实际情况,医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奖助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1. 9月10-15日 学生填写创新基金调整申请表,由导师组织评估小组进行考核;
2. 9月16日 学生将考核后的申请表交至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由学院根据导师评估小组的意见,进行核定等级。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是否受到违纪处分为依据),学风端正(以是否存在学术造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为依据),有责任心;
(二)、成绩优秀(按及格以上掌握),或已取得突出科研成果,或其他能说明其具有突出的 学习能力或科研潜力;
2006级秋季研究生创新基金奖助金的评定依据西交研[2008]62号文件、西交研[2006]20号文件执行:
1、研究生创新基金实行导师申请制,07年已申请到奖助金的导师应组织导师评估小组对研究生综合业绩进行考核,并结合“三助”考核结果,提出奖助金调整建议;
2、“综合业绩”应包括所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情况等。
3、学院根据导师评估小组的意见,在当年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指标内进行审核或调整。
2007级研究生创新基金奖助金的评定依据西交研[2008]62号文件、西交研[2007]18号文件执行:
1、 总评成绩=∑课程平均成绩×90%+科研成绩×2%+完成协议任务×8%
课程平均学习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培养方案中的全部学位课程):
课程平均成绩=∑(每门课程的原始成绩×学分数)/总学分数
学生应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平均成绩填入创新基金调整申请表
论文为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31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4、对于因研究生不符合参评资格而导致的指标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导师可以保留该指标,亦可将该指标上交学院,供其他导师再次申请。(导师需提交书面申请,不提交者视为指标上交学院)
依据(西交研[2008]62号)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院的实际情况评定
1、享受创新基金资助的2008级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向医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申请I等奖助金;
2、享受I等奖助金的研究生须承担一定基础课程助教和学院助管工作;
3、医学院组织奖助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资料对申请人进行评定。
1.学生提交创新基金申请表必须附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2.本人必须对所提交的资料负全部责任,如发现提交有误,取消本次申请创新基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