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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医学部统招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及答辩相关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医学部上半年统招硕士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取资料:

4月19日请各班班长到医学部人才培养处(行政楼121室)领取答辩相关资料。

留学生答辩审批相关事宜在医学部留学生办公室(International Students Affair Office)统一办理,联系人:赵老师。

二、网上提交学位申请信息:

1. 在答辩审批前,请各位申请人登录个人学位申请系统,录入学位申请信息,下载学位申请资料并按材料要求打印填写

2.申请人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1)登录端口: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tu.edu.cn/→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学生登录

(2)提交学位申请——提交明审论文——提交盲审论文——提交论文成果发表信息(若未发表过论文则不提交)

注意事项:

l 提交学位申请信息时请选择正确的:学位“申请批次”(选择6月)

l 科研成果信息中:

(1)提交符合交大学位申请要求的学术论文相关信息:即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第一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导师为通讯作者。

(2)鼓励提交获得的专利

(3)鼓励提交参编的著作

l 所指定的答辩秘书:职称至少为中级;必须是本校正式职工(包括第一、二附属医院职工);有答辩秘书的权限。答辩秘书由导师指定。

l 请务必在学生服务系统中正确提交学位申请信息,上传盲审及明审论文,否则答辩秘书系统将无法正常显示学生信息。

3. 答辩秘书审核学位申请。

(1)登录端口: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tu.edu.cn/→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答辩秘书登录

(2)学生申请信息管理界面:

确认学生申请信息——设置送审方式:被抽到盲审的同学送审方式为0+2(常规评审数为0,盲审数为2);没有被抽到盲审的同学送审方式为2+0(常规评审数为2,盲审数为0)

(3)设置论文规范检查人

硕士论文规范检查人请选择:教师编号:9999999999(10个9) 或者 教师姓名:论文规范检查人

(4)明审论文审核:

l 审核学生上传的明审论文,单击“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明审安排看到学生信息。

l 若明审专家或者论文送审方式分配错误,可以回到明审审核界面,单击“取消审核”即可重新操作。

(5)明审专家分配

l 明审专家即为将为学生填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的专家。

l 若在“分配明审专家”界面找不到论文评阅人,或因邮箱缺失等问题无法选择论文评阅人,答辩秘书则须在“论文评审管理”界面的“评阅专家管理”目录下添加常规评阅人信息,添加后即可选择。

(6)论文答辩安排

l 填写答辩日期以及时间地点

l 选择答辩委员

l 若某导师为我校职工,可以在“校外专家”界面进行选择。

l 若信息库里面没有导师信息,可以在“辅助库管理”中的“答辩委员会专家库管理”中添加相关老师信息。所添加的教师信息均须在“校外专家”界面进行选择。

l 答辩委员中须选出一人担任主席

注意:任何一个环节操作缺失将导致后面的环节无法进行

学生服务系统及答辩秘书系统中相关操作需要在答辩审批前完成。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知网):

1.论文要求:

正式排版(包括中文封面及英文扉页)

删除图表、致谢、独创性声明

2.请将学位论文发送至: medgs@126.com

论文的文件名:姓名学号。如:3516938209 张璐

邮件主题:姓名学号。

3.检测结果要求文字相似比应小于5%;每人只有一次检测机会;检测结果一般一周内反馈,将通过邮件返回。

四、论文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2名,且应均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论文内容的专家,其中1位必须是其他院系、附属医院的专家(系:仅指护理系)。

学术学位硕士论文评审人所在单位须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评审人所在单位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或为本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

例如:学位申请人所属学院为“基础医学院”,论文评阅人至多一人为“基础医学院”导师,另一人须来自医学部其他学院(系)。

收到评阅意见书后,若两份意见均为“同意答辩”时,申请人即可审批答辩。如遇1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加送一份;如遇2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不能答辩,可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对已经列入医学部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名单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由医学人才培养处统一送审。

五、答辩审批时间:

1.答辩审批资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携带所有资料在本院系教学秘书处审核、并装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领取表决票。

2.答辩审批时间:5月17日之前(具体审批时间和地点以各院系安排为准)。

3.请至少提前两天在各院系审批答辩。

4.答辩委员资格认定:同一研究领域或相关领域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同等学力硕士答辩委员会必须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为硕士生导师,院(系)外专家不少于1人(同等学力硕士,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委员不少于1人),学位申请人应提前两周将学位论文提交非评审人的答辩委员。

学术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须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须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或为本行业有突出贡献专家。

六、统招硕士答辩审批提交资料(详见附件:答辩审批材料自查表)

1.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1份

2.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份

3.(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供:研究生(学术型)临床工作考核表(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提供,基础医学学生不提供)

(2)临床医学、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手册

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询问肖老师(82655318)

4. 学位论文1份

5. 学位论文大摘要(正反面打印)1份

6. 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1份

7.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1份

注:请按照《统招学术型硕士答辩审批材料自查表》以及《统招专业型硕士答辩审批材料自查表》要求准备答辩审批资料。详见附件。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须提交各系所、附属医院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审查,领取表决票。

七、答辩结束:

1. 答辩完后请尽快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xjtu.edu.cn/ →答辩秘书登录),在秘书系统中录入答辩决议。

2. 答辩完后请在5月20日-5月22日将已答辩资料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上医学部学位分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

3. 学位会通过后,领取学位证前须办理离校手续,登录交通大学网站(http://www.xjtu.edu.cn/→校内信息门户→个人信息),可完善个人信息、查询离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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