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初录的硕士研究生:
医学院根据2008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将继续从2008级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学科研究生中选择部分学生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习,其入选的条件应符合医学院培养方案中相关条款要求:
1.具有医学学士学位,限全日制相同专业本科毕业生;
2.导师应具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资格(见2008年招生简章)。
拟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须在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前登记报名,提交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研究生办公室领取,也可在网上下载。
交大医学院主页(http//mc.xjtu.edu.cn→“研究生教育”→“资料下载”→“培养资料下载”)
详细情况请咨询研究生办公室 肖老师
联系电话:82655038转202
医 学 院
2008年3月30日